|
 |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辰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室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1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塘厦公司:塘厦镇百司汇商务中心706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
 |
|
 |
|
 |
关于报送2019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的通知 |
|
来源: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318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
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49号公告)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具体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报送对象
(1)税务师事务所;
(2)依法取得执业许可且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3)经商事登记且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政类咨询公司等其他机构。
注意:报送年度报告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必须已纳入实名制管理,若未纳入实名制管理,请先在深圳市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报送时间
2020年3月31日前
报送方式
登录深圳市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平台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sfw,点击“涉税业务报送-业务报告采集-年度报告-2019年度总体情况”,进行采集。
填报说明
详见附件。
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48号公告)内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作为重要指标之一,已纳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总计30分。同时,对逾期报送、未报送和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200分不等的扣分,降低涉税信用等级,并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请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高度重视,按时准确填报。
业务咨询电话:400-666-8052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0年3月2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