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赁 合 同 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面积、用途
甲方将位于 (下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经营 使用,建筑面积总计 10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1年,自2019年11月 19日起至2020年11月 18日止。
第三条:租金、押金金额及交付方式
3.1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600.00 元;
3.2乙方租赁该房屋需缴纳租赁押金,计人民币 1200.00元,租赁期满时若房屋无损坏则如数一次性退还乙方。
3.3 乙方必须在每月 25日之前将该房屋当月租金交齐,逾期一天加收月租金的3%作为滞纳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如在合约期满后,继续租用该房屋,必须在租约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可重新签署新租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五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改变布局,需征得甲方同意,但不得损坏原有建筑结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而造成的房屋损坏,乙方必须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租约期满,如乙方不再租用该房屋,则乙方必须撤走全部属于乙方之物品,并保持房屋原状退还甲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19日 签订日期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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